旭阳新材冲刺北交所:多家客户成立不久便合作 实控人一致行动人认定存疑

财讯 (1) 2026-06-23 20: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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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品: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

  作者:IPO再融资组/图灵

  2026年6月18日,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旭阳新材”)收到第二轮问询函,北交所上市之路继续推进。

  第二轮问询函直指核心,围绕公司业绩增长可持续性、销售真实性及收入确认准确性、流动性风险以及募集资金合理性四大维度展开。结合首轮问询回复及招股书等公开信息,旭阳新材在靓丽的业绩数据背后,其客户成色、内控规范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诸多待解之谜。

  比如,旭阳新材多个客户成立当年或次年就开始合作;公司部分客户或供应商是实控人亲属参控股或担任高管;部分客户期末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大,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回收比例较低。此外,公司高度依赖第一大供应商,部分供应商实缴资本或参保人数为0。公司实控人一致行动人认定值得高度关注,因为其与现有法规有直接冲突。

  多家客户成立不久便合作 对单一供应商采购占比超70%

  招股书显示,旭阳新材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功能粉体及浆料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微细球形铝粉、铝颜料等铝基产品,球形锌粉、片状锌粉等锌基产品,铜颜料等铜基产品,多种合金粉产品及光变材料、高色素炭黑等新开发产品。

  2023-2025年,旭阳新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99亿元、11.08亿元、13.0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75%、10.92%、18.06%;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0.90亿元、0.74亿元、1.03亿元,同比分别变动23.31%、-17.82%、39.7%。2026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50%,归母净利润同比大增52.3%。

  整体趋势上看,旭阳新材营收、净利润都保持增长态势。但公司多家客户、供应商成色待考。

  比如客户嘉兴市中亿纺织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刚成立,2022年就与旭阳新材开展合作。再比如客户盐城跃翔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成立,2023年就与旭阳新材合作。客户福建禾欣油墨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当年便与旭阳新材合作,但天眼查显示该客户2025年员工参保人数为0。又比如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022年便与旭阳新材合作。客户九江市跃鸿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成立当年便与旭阳新材合作,但该客户2025年参保员工人数仅1人。客户重庆正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022年便与旭阳新材合作,但天眼查显示该客户2025年参保员工人数为0。

  旭阳新材部分客户、供应商还是公司实控人亲属参股或担任高管的企业。比如公司实控人徐秋红的弟弟徐宜昌持有东莞市润泰颜料有限公司39.71%股权并担任监事,徐宜昌的配偶王丽琴 持有东莞市润泰颜料有限公司60.29%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此外,王丽琴还持有铜陵晟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45%股权,并担任董事、财务负责人。

  更有意思的是,旭阳新材还与实控人控制或参股的企业进行上下游交易,比如与实控人朱双单、徐秋红夫妇控制或参股的Ali Jiong LLC、沈阳圣泰北、内蒙古旭坤、山东诚旭、佳业苗木等企业交易。

  旭阳新材的供应商也存在较多疑点。比如供应商安徽众宇化工有限公司(安徽众宇),成立于2021年4月,天眼查显示其参保员工人数为0,实缴资本为0。

  旭阳新材表示,供应商安徽众宇实缴资本为0万元,主要系该公司为贸易公司,不涉及生产,无需大量资本性投入,故实缴资本较低具有合理性。截至目前,该公司参保人数为0人,主要系该公司由实际控制人掌握一定的客户资源,少量员工配合对接上游供应商和客户工作,且该公司出于人员户籍、数据申报、公司经济效益管理的考虑,导致参保人数较低,具有合理性。

  此外,旭阳新材对单一供应商比较依赖,因为采购占比超70%。2023-2025年,公司向第一大供应商霍煤鸿骏采购铝水的金额分别为54410.42万元、50863.23万元、65005.11 万元,占各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7.3%、70.42%、72.02%。

  旭阳新材表示,铝水系公司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公司从霍煤鸿骏大批量采购铝水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下:1、向单一供应商集中采购铝水可以保证铝水质量的稳定性和各批次纯度的均一性;2、霍煤鸿骏与旭阳新材所在的霍林郭勒工业区距离较近,原材料运输较为便捷。此外,除霍煤鸿骏外,霍林郭勒当地还有其他电解铝企业如锦联铝材和创源金属,可以向公司供应铝水,因此公司对霍煤鸿骏不存在较重大依赖。

  应收账款逐年增长

  2022-2025年各年末,旭阳新材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分别为1.91亿元、2.03亿元、2.38亿元、2.4亿元,逐年增长。

  此外,公司部分客户如高唐县三金工贸有限公司、安徽博颜新材料有限公司、济南市鹏鑫金属颜料有限公司、合肥长兴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期末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大,部分客户如合肥日升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当期回收比例较低。

  2022 年至 2025 年,旭阳新材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5986.80 万元、-5749.27万元、4263.76万元、5340.17万元,与净利润的差额分别为13255.8万元、-14712.36万元、-3102.3万元、-4950.36万元。

  这意味着,旭阳新材每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皆低于当期净利润,可见公司盈利质量成色。

  实控人一致行动人认定存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朱双单直接持有旭阳新材84.09%的股份,通过长兴诚旭间接持有公司0.21%股份,通过上海聚鑫间接持有公司0.32%股份,通过长兴天易间接持有公司 0.05%股份,通过长兴诚阳间接持有公司0.07%股份,通过长兴聚阳间接持有公司0.10%股份,合计持有公司84.83%股份。公司董事、销售总监徐秋红系朱双单配偶,公司成立至今,其担任公司董事及销售总监,对公司董事会决议、重大经营决策及经营活动有重要影响;朱双单、徐秋红能够实际支配公司的行为,并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旭阳新材实控人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近85%的股份,构成了“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

  此外,公司实控人朱双单姐姐的配偶朱国锁,担任综合管理部经理,还间接持有公司0.83%股份。朱双单的妹妹朱三丹,在公司担任销售助理,并且间接持有旭阳新材0.29%股份。

  这意味着,旭阳新材实控人朱双单的两位亲戚,不仅在公司任职,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但有意思的是,旭阳新材并没有将朱国锁、朱三丹列为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与现有法规有直接冲突。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九)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十二)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根据上述法规,旭阳新材理应当将朱国锁、朱三丹列为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除非有相反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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